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
发布时间:2017-12-27 14:51:00 人气:152
亲爱的民建会员:
兰州市是甘肃省省会城市,做好精神文明工作是建设幸福美好新兰州的重要载体。当前,兰州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经济界参政党成员,您的文明言行不仅体现您的个人素质,也会给兰州赢得美誉、使兰州人赢得尊敬,同时也会给民建增光添彩。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民建会员自觉做到:
文明在仪表,公共场所着装要整洁得体,不过分暴露或穿戴不当。
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不随地吐痰,不酗酒闹事,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
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乱停乱放。
文明在脚下,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不踩踏草坪。
文明在习俗,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文明在旅游,安全排队出行,文明礼貌交流,不大喊大叫,不乱刻乱画,摒弃不良习惯。
文明在用车,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停车有规,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
文明在居住,不在楼道乱摆乱放,不侵占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不在小区院内私搭乱建,爱护电梯等公共设施,自觉缴纳物业费用。
文明在窗口,窗口单位工作的民建会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文明在行动,当好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争做爱岗敬业的模范、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做创造美好家园的模范、争做践行文明的模范。
兰州文明创建路,民建会员齐参与,我为兰州骄傲,兰州因我精彩。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全力投入到建设文明城市工作之中。公德守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有了您的参与,幸福美好和谐繁荣的新兰州将展现在您的面前!
民建兰州市委员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