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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社情民意

发布时间:2017-12-27 14:44:00 人气:147

兰民建发(2016)第31号

关于做好2016年社情民意

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委员会、总支、专委会:

       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对于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优势,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水平,推动党委、政府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各基层委员会、总支、专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撰写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为推动兰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希望大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2016年社情民意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容

  重点反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民生领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时效性的现象、问题、事件。以区别于提案等参政议政材料。

  二、要求

  1.反映的社情民意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一事一报,急事急报。

  2.各基层委员会、总支、专委会要积极提交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市委会将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基层组织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时间截止11月底。

  三、提交方式

  1.网上提交。电子邮箱:272391527@qq.com

2.U盘或纸件提交。可邮寄、传真或送交市委会调研处。

传 真:8737657

联 系 人:周阳潇

联系电话:0931—8737658

       附表:《2016年民建兰州市委基层组织社情民意工作任务分解表》

 

 

 

                              民建兰州市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2016年民建兰州市委基层组织                
社情民意工作任务分解表


组织名称

数量

备注



城关基层委员会

7



西固基层委员会

4



永登基层委员会

3



七里河总支

3



红古总支

2



榆中总支

2



安宁总支

2



市直总支

3



经济工作委员会

3



企业工作委员会

2



文化工作委员会

2



党建理论工作委员会

2



法律工作委员会

2



青年工作委员会

2



妇女工作委员会

2



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

2



老龄工作委员会

2

年终不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