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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投融资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2-27 12:21:00 人气:140

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自兰州市2009年被确定为甘肃省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研究出台了《兰州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建立,实现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经过几年的试点工作,目前兰州市基本构建起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已同全国同步,在全省率先,城乡统筹成效显著 。
      我市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投融资方面还存在财政支持力度仍不够大、金融机构项目贷款难、项目招商引资难等诸多问题,势必影响我市城乡一体化的推进。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加大项目投入力度
      要进一步明晰市、县区、乡镇三级的事权和财权,合理划分各自收入范围,确保财权和事权的统一。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投向乡村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一体化重大项目倾斜、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乡村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年财政支农资金的增幅高于上年。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与农户联建或带动农户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的,给予重点贴息或资金支持。对能够开拓外地市场如高原夏菜、百合、玫瑰、马铃薯等特殊农业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重点龙头企业,实施财税、土地和信贷等特殊优惠政策,尽快扶持其发展壮大。
      二、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自我积累和融资能力
      要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确权颁证工作,并为各类权证抵押融资制定保障配套办法。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倡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进入市场流动和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实现农村资源变发展资本。要稳步推进宅基地流转,建立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收益大部分归农户所有、小部分归集体所有和具体分配比例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改革财政贴息政策,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改变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模式,支持市县乡镇成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性投资公司,并为其开发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构建农村发展的新型资金平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其它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与银行的联系沟通机制,搭建合作平台,随时向金融机构推荐信誉良好、技术领先、发展前景好的一体化建设项目;协调市、县、乡政府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均放在地方银行或地方农村金融机构中运转,以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资金的实力;积极支持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商业银行将贷款批发给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对农村居民相对集中自愿联建住宅项目和入镇进城居住贷款进行贴息。
      四、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生产和服务领域流动
      积极发展农业政策保险,由财政直接注资或者入股建立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也可以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财政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以保大户大灾为主,开展主要农产品、规模养殖等险种在内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由政府、农村企业、农户等各方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农村担保基金,拓展符合城乡一体化项目的担保业务;财政支持设立市级农业信贷风险基金,对金融机构开展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损失弥补,解决农业规模经营、乡村项目大额贷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