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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兰州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12-27 12:11:00 人气:152

基础设施作为相对于主体产业而独立存在与发展,是和社会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由于兰州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比较薄弱,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所以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条件。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我市争取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的关键之年。为尽快改变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申报和争取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完善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拉动作用。其具体对策与建议如下:
      一、科学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划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做好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要有前瞻性,要结合国家政策,从适应未来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需要出发,在充分研究我市目前的基础条件后,科学提出我市短期、中长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策措施,积极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二是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各涉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行业专项规划是在调查研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实政策和发展需要,从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出发而科学编制的,其主要作用是科学指导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的依据。涉农部门要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并按规划的内容分阶段、有步骤、有计划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三是因地制宜,切实做好村镇的发展规划。各乡镇在制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时,要结合实际,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有重点、有特色,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范围内小集镇布局、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布局,有计划地控制自然村的发展,引导自然村人口向小集镇聚集,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留出空间。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一是要采取必要的鼓励措施,加强项目的收集、整理,完善各行业的项目储备库。二是要围绕国家投资方向、产业政策和市场资源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筛选,做到滚动储备。三是对已经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向上争取和自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切实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建设资金打实基础。四是根据我市的优势和特点,包装、策划一批竞争力强且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去招商引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三、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
      一是要认真研究上级投资政策,筛选一批体现我市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实力、对农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上报,力争进入中央和省上的项目库和发展规划盘子。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沟通,积极捕捉项目动态信息,切实转变工作观念,树立起“争、跑、要”的 思想,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上下联动,加大对中央及省投资项目的争取力度。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好部门优势,多部门联合,主动与中央、省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信息,共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良策,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四是要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民招商的社会氛围,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招商战略,做好涉农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切实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一是各部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决执行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投资成本;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认真管理,确保进度和质量;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建立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发改、经济、城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项目立项报批、规划选址、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环节,要采取统一协调,特事特办的原则,限期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对于计划新开工的项目,发改局、经济局要全力做好前期协调工作,城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引导和配合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在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预算、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等环节,均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四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项目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设中需要各部门、各乡镇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因此,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站在识大体、顾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搞好服务。五是继续坚持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实施责任机制,将领导包抓建设项目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分工负责制,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
      五、提高金融部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力度,扶持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从而带动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引导企业和农户积极建设一些与其自身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性设施。二是为了降低金融部门的信贷风险,鼓励信贷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目前农村经济薄弱,有效抵押资产不足的情况下,政府要完善信贷担保机制,抓住当前政策性贷款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的机遇,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作为贷款担保资金,确保银行贷款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从而推进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三是为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差距,要充分利用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实施优惠利率和财政贴息的政策,配合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对项目建设贷款贴息的争取力度,鼓励农业企业贷款建设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六、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加快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关键是要加大投入力度。由于我市市级财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而国家、省上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又满足不了建设需要,因此,要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一是在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制定相应措施,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健全完善国家、集体、农民和社会各界相结合的多渠道农业投资体系,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对民间投资给予优惠和鼓励,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为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很多,由于目前农业效益不高,农民收入不多,许多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让农民集资修建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改善服务环境,加大招商力度,通过招商引导民间资本和企业资金积极投入和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七、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我市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所以,政府要在政策上积极做好引导。一是各乡镇在制订村镇发展规划时,要围绕农民需求进行谋划,充分征求和吸纳农民群众的意见,对于农民自主参与、直接受益的建设项目,要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投资投物搞建设。二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引导建设好“一事一议”制度,坚持群众自主原则,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广大农民自觉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在建设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