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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2-27 12:04:00 人气:142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兰州市安宁区腹部,是甘肃省和兰州市重点开发建设的外向型经济区域和新城区的重点建设区域,是甘肃省唯一的一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国际标准建设、按国际惯例管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入住各类企业500多家,其中:工业企业268家,商业企业98家,餐饮服务业89家,房地产业18家,国有企业10家,有限责任公司252家,股份制企业5家,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18家,通过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14家,外商投资企业3家,出口创汇企业6家,注册资金19亿元。有长风集团公司、兰州飞控仪器总厂、万里机电总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21家,是我国航天器材、电子仪表、信息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西部地区的中药材市场——黄河市场规模日增,北京华联等全国性连锁购物广场也在经济区落户,甘肃电力科技园、兰州交大科技园和众邦电缆等一批高科技企业入驻发展,已形成以航天器材、电子仪表和信息产品为主,建材、食品、机械和医药工业共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当基础的工业体系。今天的安宁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潜力加速释放,发展优势日益凸显,发展态势更趋强劲,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本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经济总量偏小,主导产业尚未形成,可支配财力薄弱,大发展、快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支撑。
      二、自身发展信心不足,发展的意识还不强,面对现实还不和谐的发展环境,勇于攻坚克难的精神不够,自我发展惯性思考和本土思想较多,很难将自己融入更大范围的经济循环之中,没有走出安宁看“安宁”,站在全国、全省、全市看“安宁”,满足现状居多,缺乏紧迫感。
      三、投融资渠道不畅、不宽,省市财政倾斜扶持力度有限,自身积累少,银行信贷和民间资本因自身原因介入受限。大发展、快发展的氛围不够浓厚,势头不够高涨,创新点不多。
      四、把解放思想至今停留在理论上,总是在规定、允许中寻找所谓的思路创新,少有反向思维、换位思考和打“擦边球”的工作技巧,从而丧失了不少发展的良机和工作创新的勇气。
      五、把更新观念还没有全面理解,“官即管,管凭权”思想仍然存在,服务意识转换得不够,主动服务还不够。
      六、工作落而不实,执行不力,部分政策的吸引力仅仅体现在规定、决定的总则里,可操作性不强;集体决策意志在执行过程中人为地不断缩水;工作程序设计不尽合理,具体实施者因诸多主、客观因素影响执行不到位,责任意识淡漠,创新思维少有。
      为此,建议:
      一、实施安宁城市区域“品牌经济”战略,塑造兰州“浦东”靓丽形象
      (一)打造 “形象品牌”。根据安宁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打造‘魅力新区’、合力打造‘和谐新区’、奋力打造‘生态新区’”的目标要求,以新城区建设为基础,突出兰州“浦东”城市的时代特色,城市特色,塑造安宁靓丽的形象品牌。
      (二)打造“产业品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商贸流通的先导作用,努力打造我们的生物医药、石油化工、制造、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品牌。
      (三)打造 “服务环境品牌”。作为企业、客商,最希望找到“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投资目的地,谁能优先创造良好的环境,谁能够吸引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就可以掌握发展的主动权。
      (四)打造 “生态环境品牌”。以环境保护为后劲,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进一步加快规划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按照兰州经济区构筑“一廊、一区、五园”的产业发展思路,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把政府投资和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基金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二)以“亮化、美化、洁化”为标准,不断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条件,。
      三、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建立招商项目入区标准
     (一)建立项目考察制。对拟进区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掌握实际情况。
     (二)建立项目入区标准和评审制。根据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研究制定《项目入区标准》;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技术含量等进行评定。
      四、改善投资政策服务机制
      (一)切实重视投资政策服务工作,健全和完善投资政策工作机制。
      (二)加强与省、市、区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使国家、省、市的优惠投资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在兰州经济区得到充分贯彻和落实。
      (三)认真研究“区内优惠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工业强区”、“招强引税”两大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服务环境。
      五、严格土地管理、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好征地拆迁和失地农民问题
      (一)坚持集约开发和节约用地,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同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二)结合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提倡村集体和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经济区的建设。
      (三)创造条件,加快经济区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