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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土地改革

发布时间:2017-12-27 13:12:00 人气:337

进行土地改革是新民主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以后,有 3 亿多农民的新解放区还没有实行土改。甘肃省的大部分包括兰州市就属于其中的重要一部分。为了全面推进土地改革,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都把土地改革作为中心议题,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民建还参与了这部法律的讨论和制定。民建总会随之于1950年6月25 日至28 日召开会务推进委员会,通过了《拥护政府土改办法和财经措施的决议》,要求全体成员推动工商界拥护土地改革。民建兰州市分会筹备委员会积极配合国家土地改革的工作,动员兰州民建兰州市委员会会员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的学习。派出王宜之、严树棠、马鹏程、柴仁山等 6 名会员参加了土地改革工作,1951年3月16日,王宜之还被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委员。另外,3名会员还参加了省上的土改复查工作。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全体会员对封建主义的腐朽本质有了正确的认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为甘肃省和兰州市土改运动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