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兰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7-12-27 13:13:00 人气:746
1955年10月6日至12日,民建兰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80 余名代表出席会议。大会听取了王宜之作的《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传达报告》,审查批准了郑立斋代表民建兰州市分会第一届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王宜之、吕梁、郑立斋、曹正中、李洁民、陈汶北、赵承祖、苏孝先、严树棠、王建三、史邦英、朱秀英、吉茂林、李英臣、袁恕风、张玉书、陈茂春、张惠民、马鹏程、郭立功、郭文奎、万遇道、阎鸿勋、聂丰年、李屏唐、任国勤等27人为民建兰州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讨论通过了《关于坚决拥护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贯彻执行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决议》;决定将“民建兰州市分会委员会”改为“民建兰州市委员会”。1955年10月12日,召开民建兰州市委员会二届一次全体会议,推选王宜之为主任委员,吕梁、郑立斋为副主任委员。选举王宜之、吕梁、郑立斋、曹正中、李洁民、陈汶北、赵承祖、苏孝先、严树棠为常委,柴仁山为秘书长,陈汶北为副秘书长。会议任命:曹正中为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郝玉明为副主任委员;严树棠为宣教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服之、杨之桢为副主任委员;王宜之兼任工商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孝先为副主任委员;陈汶北兼任秘书处处长,郝玉明为组织处处长,严树棠为宣教处处长,苏孝先为工商改造辅导处处长。
民建兰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以后,民建兰州市委员会的组织发展形势更好,取得重要进展。1956年,民建兰州市分会根据会章规定和民建总会“关于当前发展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甘肃省具体情况,经民建总会同意,在工商业者较多的平凉市、武威县、张掖县、酒泉县发展会员建立组织。同时,按照民建总会关于基层组织要符合“有利于工商业会员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有利于取得党政的领导,能够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相互监督作用的原则”之精神,于1956年4月先后将民建天水市小组和银川市小组改组为支部。同年9月,又建立了民建平凉市支部。11月,先后在武威县、张掖县、酒泉县建立民建支部。12月,经民建中央批准,民建天水市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民建天水市委员会正式成立(仍属民建兰州市委员会管理)。同在1956年,民建兰州市委员会对所属基层组织作了调整重组。调整重组后民建兰州市委员会共有支部18个(不包括民建天水市委员会)。后在整风期间又将18个支部合并成为17个。
1955年至1957年6月,依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和民建总会常委会关于组织工作“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指示,发展会员389人(其中兰州市227人,天水市41人,银川市32人,平凉市23人,张掖县25人,武威县24人,酒泉县17人),会员人数达到666人。会员中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1人(郑立斋),担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政协委员和市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140 余人。
1957年4月25日至30 日,兰州市二届二次人民代表会议召开。民建会员严树棠、施兆堃、周怀仁等兰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增选严树棠为兰州市副市长,施兆堃当选兰州市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8年10月,因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民建兰州市委员会将银川市46名民建会员移交由民建中央直接领导。民建兰州市委员会所属支部减为16个。
1958年底,民建兰州市委员会根据所属企业、业务性质、行政领导关系和地区等四种情况,将16个支部改组为22个支部。